多地研究按房屋套内面积销售

 行业新闻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9-12

多地开始积极探索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进行计价销售。尽管这一计价方式的转变不会给购房的总成本带来显著变化,然而业内人士认为,这样做有利于购房者更加直观地知晓所购住房的实际价格,有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。


多地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,“防止公摊比例过大”


9 月 5 日,依据微信公众号 “湘潭在线” 的消息,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《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该通知涵盖稳消费、稳投资、稳主体三大方面共 18 条措施。


在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方面,新政提出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,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行情适度进行浮动促销。一次性团购 10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,团购价格将不被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。


其中备受关注的一项措施是,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(不含公摊面积)进行计价宣传销售。


湘潭并非首个提出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城市。


广东肇庆市在今年 5 月也曾出台相关规定,明确从 2024 年 5 月 1 日起,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。


更早之前,合肥市于去年 7 月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,也提出 “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,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”。


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,实际上,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,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的影响。从本质上来说,这仅仅是计算方法的差异,两种算法下的房屋总价应该是相近的,只是单价会有所不同。


从肇庆市的推进情况来看,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决定楼房价值的主要因素包含交通、区位、品质、配套等,房屋总价一般不会受到计算方式的影响。不过,在单价方面,在房屋总价没有变化的前提下,折合了住房公摊成本后,以商品房套内面积计算的单价会比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价高。


据南方日报报道,肇庆城投・星悦四季楼盘的工作人员介绍,新规出台后,该楼盘采取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照建筑面积计价两种方式,“两种计算方式的单价有所不同,但得出的最终价格是相同的。至于后续的物业管理费,根据目前执行的上位政策,也还是要将房屋公摊面积纳入计算。”


提高房屋面积透明度,“所见即所得”


当前商品房买卖中绝大多数都是以建筑面积(套内面积 + 公摊面积)为计价依据,因此,“是否取消公摊面积” 成为备受热议的话题。


不过,业内人士认为,公摊面积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。“以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” 也并非 “取消公摊”。无论是以建筑面积计算还是以套内使用面积计算,无非是购房单价有所不同。然而,将商品房改为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毫无意义,在提高房屋面积透明度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。


上述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提到,政策文件中在 “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” 前有一句话:“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、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,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”。以套内面积计价宣传的形式,既可以对实打实得到的独享面积计价情况进行自我考量,也可以兼顾考虑公摊面积情况,以便分辨出商品房的性价比。


经济日报此前发布的文章也显示,从国际上看,房屋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通行做法。改进房屋面积计算方式,有助于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,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。


从现实情况来看,房屋按建筑面积计价也存在不少问题。“公摊太大,得房率低,不清楚公摊面积的构成” 让购房者感到纠结;公摊面积缺少标准,管理混乱,也可能让购房者的利益受损。从这个角度看,房屋改为以套内使用面积计价交易,可以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,易于住户自行测量,实现 “所见即所得”,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
陈文静提到,总体而言,计价方式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整体较小,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,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,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,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出台相关规定。